


国家对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简称出版物许可证。在实体店或网络上从事书本、杂志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1、有明确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1、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⑵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2、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书面)材料(统一用16开纸打印或书写):
⑴申请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①发行单位名称、地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地址;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详细住址、住宅及移动电话号码等;③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④经营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递);⑤经营出版物出租的经营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否中小学校。
⑵用于出版物发行的固定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有效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⑶用于出版物发行的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具体位置图(应写明“××店经营场所位置图”),并在图上标明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所在地的门牌号码、左右相邻(店铺)名称以及附近的明显参照物。
⑷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当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查)和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当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查)。
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初中以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⑺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出版物发行企业的名称字号审批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⑻如申请办理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的,需提交正版电子出版物进货凭证和发票,电子出版物进货总数应不少于400张,并在经营场所备有相应的电子出版物读盘设备。
⑼其他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
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成立日期 | 2003年08月24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裴新宇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代理记账;银行开户;财务外包;品牌管理;许可证资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进出口权备案、再生资源回收备案、旅行许可证、增值电信ICP与EDI许可证、税务疑难注销、调整报表、乱账整理、演出许可证、广播证、排水证、出版物许可证、兽药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版权代理;商标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许可项目:代理记账。 | ||
| 公司简介 | 向上申涨(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于繁华的上海市,是一家专业从事企业服务的企业。公司秉承“专业、高效、诚信”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工商注册、税务服务、代理记账等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承接上海各区企业注册、变更、注销业务,疑难杂症业务各区工商档案加急,变更执照加急疑难/指定名称核名税务疑难注销,不符合即办注销,财务数据过大注销解除各类企业、法人黑名单、吊销企业恢复正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