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省市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分包的企业,均需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包括所有省级行政区划所属的建筑、安装、市政、修缮企业;总部或注册地不在北京,职工户口非京籍的央属、军属建筑单位;与北京本地企业合作施工,但自身属外地注册主体的分包商或联合体成员 。
企业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确保年检有效,清晰反映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旧版劳务资质、备案制劳务资质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无需携带原件至现场核验),其他资质证书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主项资质要清晰标注,且与企业计划承接的工程等级匹配。例如,若企业计划承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的项目,其资质证书必须明确显示具备该等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信息填写需正确,提供原件扫描件,无需携带原件。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与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证书信息一致。
人员证明文件
在京负责人:需提供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权限包含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由法定代表人、在京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当在京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时,无需提供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一栏上传营业执照即可。若委托书中所附身份证件为外籍护照,需加传翻译件。
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附上在本地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务派遣证明,以证明其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应符合相关要求,如建筑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通常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管理人员:提供企业在京管理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岗位等信息。附上本单位为这些管理人员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以及他们的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确保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
管理承诺文件
办理《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初次备案》承诺书:在备案系统中下载模板,相关内容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上传。承诺书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分别与企业公章、签字(或盖人名章)名称一致。
三年无违规证明: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企业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
场地证明文件:提供在京经营场所证明,如一年以上租房协议或产权证,明确企业在京有固定的办公场地,以便开展业务和接受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网上注册与信息填报
账号注册:登录 “北京市住建委网上办事大厅”,点击 “企业登录”,“确认” 后跳转到 “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 “口令登录” 对话框处点击 “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完成账号注册。
安全规范答卷:注册成功后,参与施工安全规范的在线答题,成绩达到 85 分及以上才算通过,只有通过该答卷,企业方可继续后续备案流程。
信息录入:重新登录 “办事大厅系统”,选择 “(282) 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点击 “我要申报”,选择 “外省市来京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 中的初次备案选项,如实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所包含的详细信息、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等;录入企业在京的办公地址信息(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以及在京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信息,并上传他们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还需录入企业在京管理人员花名册,附上本单位为这些管理人员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以及他们的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按要求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在京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确保材料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材料预审
驻京建管处预审(若有):若企业所属省份在京设有驻京建管处,企业需将备案所需资料提交至驻京建管处进行初步审核。驻京建管处主要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企业是否符合进京施工的基本条件等。
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无驻京建管处情况):若企业所属省份未设驻京建管处,则直接由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对企业提交的网上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同样包括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企业资质、人员配备等是否满足要求。
现场核验
预约窗口:在网上资料预审通过后,企业需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预约系统,预约前往窗口办理现场核验的时间。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
材料准备:携带所有网上提交资料的纸质原件,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京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京财务负责人、在京技术负责人企业授权委托书);企业在京管理人员花名册及岗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确保 “承诺书” 及 “在京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的填写申报日期距提交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若委托书中所附身份证件为外籍护照,需加传翻译件。当在京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时,无需提供 “在京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一栏上传营业执照即可。
现场办理:到达政务服务中心后,取号等待叫号。在窗口办理时,工作人员会对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信息进行仔细核对,检查材料是否一致、齐全,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等。如发现问题,企业需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当场进行更正或补充材料。
领取备案表
审核通过:经过现场核验,若所有材料审核通过,企业即可现场领取《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该备案表是企业合法进京施工的重要凭证。
结果查询:企业也可通过北京市住建委的官方网站,登录企业备案账号,查询备案审核的终结果。若审核通过,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相关的备案证明文件。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大厅(地址: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 )。
办理时间: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 09:00 - 12:00,下午 13:30 - 17:00;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08:30 - 09:00,下午 17:00 - 17:30,周六上午 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 09:00 - 12:00,下午 12:00 - 17:00;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08:30 - 09:00,下午 17:00 - 17:30,周六上午 09:00 - 13:00 。
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材料,不仅备案会立即失败,企业还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如罚款、限制在京市场准入等。这对企业的声誉和未来发展将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务必保证每一份材料都真实可靠。
及时跟进进度:在提交申请后,企业应定期关注审核进度。可以通过 “办事大厅系统” 随时查询,必要时主动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获取审核信息。比如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材料需要补充或修改,及时响应能大大缩短备案周期 。
注意备案有效期:备案证书的有效期通常为 1 年,企业应留意证书有效期,在到期前 3 个月就要着手准备延期申请相关事宜。延期申请时,企业需更新人员社保信息,确保在京人员社保处于正常缴纳状态;若企业办公场地等信息有变动,需提供新的场地证明等材料。之后,通过北京市住建委的网上办事系统提交延期申请,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更新后的材料,等待审核。审核流程与初次备案类似,同样需经过网上审核和可能的现场核验(若有要求),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获得新的备案有效期。施工单位需在有效期内完成施工项目,若无法在有效期内完成,应提前按照规定流程申请延期或重新备案,避免因备案过期导致施工活动违法 。
| 成立日期 | 2014年06月0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常录华(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医疗器械注册公司,办理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北京医疗器械公司注册代办,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审批,代办北京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许可证 | ||
| 经营范围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代办医疗器械许可证二三类证是指代替客户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及二类备案凭证的服务。该证件是国家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的一种资质认定,是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1.初步咨询:了解客户需求,解答相关问题,确认申请资质及所需资料。2.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费用及办理周期,双方签订合同。3.资料准备:为客户准备相关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格、证明文件等。4.现场审查:安排专业人员前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审查,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