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法“极限词”
LIMIT WORDS IN ADVERTISING LAW
关于广告法“极限词”用语和数据来源问题
1、本店支持关于《新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用语“违禁词”规定,即日起,凡是本店产品详情页面以及产品标题等含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说明一律立即失效,不作为商品介绍描述的依据(本店美工已经在整改排查中)。
2、凡客户购买本店产品下单均默认此违禁词协议立即生效,不支持任何以极限化”违禁词“为借口理由投诉商家违反”广告法“变相勒索商店索要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
3、凡客户购买本店产品下单均默认“页面所有数据、功能、性能等来源由工厂内部实验测测量得出,仅供参考”,不支持任何以数据来源为借口理由投诉商家违反“广告法”,变相勒索商店素要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
4、本详情页内提及的所有产品数据、功能、性能、规格参数等都是由工厂内部实验测量得出,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实物为准。
| 成立日期 | 2009年06月2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陈开利 | ||
| 注册资本 | 3000 | ||
| 主营产品 | 阻尼器 ; 阻尼齿轮 ; 缓冲器 ; 五金件 ; 汽车配件 ; 阻尼缓冲器 ; 阻尼铰链 | ||
| 经营范围 | 加工、产销:电子产品及配件、塑胶制品、家用电器配件、电子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东莞市培尔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阻尼轮、缓冲器、门锁等研发、生产、销售的专业厂家,东莞市培尔电子有限公司创于1998年,现占地3800m2,员工180人,拥有一批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专才。东莞市培尔电子有限公司实力雄厚,引进日本生产设备,工艺先进,检测完善,拥有专业的研发设计模具开发,注塑装配团队,可按客户要求定制各式产品,东莞市培尔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阻尼器性能稳定,品质卓越,在-20℃至+8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