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公司章程: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明确机构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详细简历。
4.主要管理人员材料:包括至少三名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及相关业务经验证明材料。
5.办公场地证明: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证明具备合法的办公场所。
6.注册资金证明: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
7.其他材料:如业务发展报告、已制作或拟制作的影视作品样本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