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部分规定了10kV电力电缆附件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工厂检验和监造的一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10kV电力电缆附件招标。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T 304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T 7354 局部放电测量
GB/T 12706.4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4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电力电缆附件试验要求
GB 14315 电力电缆导体用压接型铜、铝接线端子和连接管
GB/T 18889 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电力电缆附件试验方法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DL/T 413 额定电压35kV(Um=40.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热缩式附件技术条件
JB/T 10739 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可分离连接器
JB/T 10740.1 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冷缩式附件 第1部分 终端
JB/T 10740.2 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冷缩式附件 第2部分 直通接头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标人 bidder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卖方(供方) seller (suppli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买方(需方) buyer (purchas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1 一般规定
4.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4.1.2 投标人或供货商应设计、制造和销售过电缆附件的产品,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对于投标电缆附件,近3年至少有5000套的10kV电缆附件产品运行业绩。
4.1.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所有规定。由投标人提供的10kV电力电缆附件应与本部分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卖方应仔细阅读包括本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卖方提供货物的规范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1.4 本部分提出了对10kV电力电缆附件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
4.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1.6 本部分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本部分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4.1.7 本部分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4.1.8 本部分提出的是Zui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部分引用标准的Zui新版本和本部分要求的全新产品。
4.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以下列明了对投标人的资质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按下面所要求的内容和顺序提供翔实的投标资料,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翔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4.2.1 拥有quanwei机构颁发的GB/T1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2.2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4.2.3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4.2.4 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五年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附件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附件截面的有效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电缆附件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quanwei检测机构出具。
4.2.5 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和主要材料如需向外协单位外购时,投标人应列出外协单位清单,并就其质量作出承诺。同时提供外协单位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外协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和长期供货合同。
4.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4.3.1 提供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电力电缆附件、相应的试验、工厂检验、试运行中的技术服务。
4.3.2 卖方在提供的电缆附件数量较大或买方认为重要的线路时,应在合同签订后不超过两周的时间内尽快向买方提交一份详细的生产进度表。这份生产进度表应以图表形式说明设计、试验、材料采购、制造、工厂检验、抽样检验、包装及运输,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足够详细的全部细节。
4.3.3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内交货时间要求。投标人对于因某种特殊原因造成的交货时间延误情况,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采取补救措施的应急预案。
4.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4.4.1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要求
4.4.1.1 如有必要,工作开始之前,卖方应提供6份图纸、设计资料和文件并经买方批准。对于买方为满足规范的要求直接作出的修改,卖方应重新提供修改的文件。
4.4.1.2 卖方应在生产前1个月(特殊情况除外)将生产计划通知买方,如果卖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着手进行工作,卖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文件的批准应不会降低产品的质量,并且不因此减轻卖方为提供合格产品而承担的责任。
4.4.1.3 应在试验开始前1个月提交详细试验安排表。
4.4.1.4 所有经批准的文件都应有对修改内容加标注的专栏,经修改的文件应用红色箭头或其他清楚的形式指出修改的地方,应该在文件的适当地方写上买方的名称、标题、卖方的专责工程师的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文件编号。图纸和文件的尺寸一般应为210mm×297mm(A4纸型),同时应将修改的图纸和文件提交给买方。
4.4.2 产品说明书
4.4.2.1 提供电缆附件的结构型式的简要概述及照片。
4.4.2.2 提供每套附件的配套材料明细表和安装说明书。
4.4.2.3 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型号、结构尺寸(附结构图)、技术参数等。
4.4.3 试验报告
4.4.3.1 提供电缆附件的出厂试验报告。
4.4.3.2 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的电力电缆附件的型式试验报告。
4.5 应满足的标准
装置至少应满足GB 311.1、GB/T 3048、GB/T 7354、GB/T 12706.4、GB 14315、GB/T 18889、DL/T 413、JB/T 10739、JB/T 10740.1、JB/T 10740.2等标准的要求。
4.6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4.6.1 投标人应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产品的性能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4.6.2 每个投标人应提供全部技术资料。
4.6.3 卖方提供的电力电缆附件的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4.7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4.7.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根据项目单位的需要,可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或由卖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4.7.2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完成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7.3 合同设备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部分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4.7.4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成后并稳定运行24h。在此期间,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应达到各项运行性能指标要求。买卖双方可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7.5 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