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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北京小额贷公司,打包整体转让,变更速度快

发布时间: 2024-10-21 17:42 更新时间: 2025-05-28 08:30

转让北京小额贷公司,打包整体转让,变更速度快

一家北京小额贷公司转让,小贷公司由法人股加自然人联合控股,私企不涉及国有企业占股,可以正常变更,本次转让带着所有法人股股东一起转让,小贷公司当前没有任何的被执行诉讼案件,异常经营等情况,无监管单位的关注和处罚,之前小额贷公司有少量的诉讼情况,已经全部结案了。如您正好在找北京的小贷公司,可以随时致电详询具体情况~(头像主页有联系方式)

另外还有其他省份小额贷公司转让:参考选择对比性高,欢迎电话详细咨询~(天津,海南,山西,安徽,浙江,广西)

设立小额贷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三)单一大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且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

  (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五)小额贷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

  (六)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七)具备相应知识和业务经验的工作人员;

  (八)必要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九)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小额贷公司的资金来源

 小额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及经有关部门同意的其他资金来源。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小额贷公司应向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申领贷卡。向小额贷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北京银监局,并跟踪监督小额贷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小额贷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资金运用

 在试点阶段,小额贷公司的业务范围限定在注册所在区、县行政区域内发放借。

  小额贷公司可自主选择贷对象,在试点阶段,每年向三农方面发放的贷金额不得低于全年累计放贷金额的70%。

  小额贷公司发放贷,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公司面向农户、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人的贷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公司资本净额的3%。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38号1号楼B座15层212号
  • 电话:18513360160
  • 业务总监:魏洋硕
  • 手机:18513360160
  • 微信:18513360160
  • Email:3721775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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